用户咨询

律师您好,我2024年11月在上海跑外卖,晚上送餐途中被一辆小轿车撞了,交警判对方全责。我入职的这家外卖平台说我是众包骑手,不算员工,只给我买了意外险,不认工伤。可我每天要打卡、穿工服、按站点排班,站长也罚过我钱。现在手术费花了六万多,对方保险赔得不够。我想问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伤吗?平台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如果打官司确认劳动关系,胜算大吗?

这种情况说工伤不太准确,你是在送餐途中出事,属于"因工外出期间"而非上下班。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你这种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更接近"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性质。 平台不认劳动关系是家常便饭,但你提到每天打卡、穿工服、按站长排班、还被罚过钱,这些恰恰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5年以后司法实践中,对"算法控制+人身依附"的认定越来越严,你这种管理强度胜算很大。 建议你现在:1.保存打卡记录、排班表、罚款通知、工服照片;2.去所在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3.同时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等确认了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比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更广。这种事尽快行动,越拖越难办。

2026-09-22|刑事辩护| 相关律师: 秦增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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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我想咨询一个关于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问题。我在现在的外企单位做行政,今年5月20日早上骑电动车上班,在离单位还有一公里的路口被一辆闯红灯的货车撞了,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右肩锁骨骨折,做了手术。单位说我是交通事故,应该找肇事方赔,不算工伤。可我在网上查了,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同时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吗?单位不给我申请工伤认定,我个人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时效是多久?

这种事完全可以认定工伤,你放心。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属于典型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明确属于工伤范畴。单位说“不算工伤”是忽悠你,别理他。 **怎么解决:** 1. **双重赔偿可以同时拿**: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不冲突,除了医疗费不能重复报销(比如住院费、手术费只能报一次),其他的像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误工费、护理费等都能各拿各的。先找肇事方赔,再申请工伤补差额。 2. **赶紧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帮你申请,你就自己去当地人社局(或人社局官网)提交材料。关键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窗口能领)、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都行)、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那个)。另外带上身份证复印件。 3. **时效只有1年**:从事故发生日(今年5月20日)算起,到明年5月19日截止。现在还来得及,但别拖,万一材料不齐折腾一下容易超期。 建议你直接去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窗口问,他们都有模板。这种事早点办,拖久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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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被派到一家物流仓库做分拣员,今年1月10号凌晨在仓库被掉落的箱子砸到头部,轻微脑震荡,住院观察了一周。劳务派遣公司说我的劳动关系在他们那里,但工伤应该由用工单位负责;仓库那边又说我是派遣工,他们不管。两边踢皮球。我手里有派遣公司签的合同,但合同没给我原件。请问工伤认定应该由哪个单位申请?如果两边都不申请,我个人申请时把谁列为用人单位?停工留薪期工资由谁发?我这种情况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这种事别慌,法律上规定得很清楚:**你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所以工伤责任主体就是他们**。仓库那边虽然实际干活,但法律上甩锅不成立。 **定个性:** 工伤认定必须由**劳务派遣公司**申请,他们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仓库是“用工单位”,只在工作场所安全保障上有连带责任,但申请工伤不是他们的活。两边踢皮球是违法的。 **怎么解决:** 1. **直接催派遣公司**:口头或书面要求他们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他们不申请,你自己去人社局申请,用人单位栏写**劳务派遣公司**的名字。别听他们胡扯什么“让仓库负责”,法律只认派遣公司。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必须由**劳务派遣公司**按你受伤前的月薪发放,工资不变。仓库那边不用管,你只盯着派遣公司要。 3. **伤残等级**:轻微脑震荡通常**不够评伤残**(十级都难),除非留下明显后遗症(比如经常头痛、记忆力下降、视力听力受损等)。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由鉴定机构说了算。 4. **证据**:没合同原件没事,拿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你在派遣公司上班就行。赶紧去当地人社局投诉或申请仲裁,别拖过1年时效。 **一句话总结:** 直接找派遣公司,别跟仓库扯。他们不给办,你自己去人社局,列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后,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都由派遣公司出。伤残可能性低,但先做鉴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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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增添律师,我在成都一个小区物业做保安,今年2月14日值夜班时巡逻摔进没盖的窨井,腰椎压缩性骨折。物业只给我报了意外险,说保安是外包的,让我找外包队长。可我的排班、考勤、制服都是物业管的,工资也是物业经理微信转的。现在外包队长失联,物业也不认。我想问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快到了吗?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能不能一起要?

兄弟,你这情况挺典型的“假外包真用工”。物业表面甩锅外包,但实际管排班考勤、发工资、给制服,法律上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定性原因**:没劳动合同不能直接拦住你,微信转账记录、排班表、制服照片、同事证言这些都能证明你在物业的实际管理下干活,外包失联正好反证物业才是实际老板。**怎么解决**: 1. **工伤认定期限**:受伤后一年内必须申请。你2月14日受伤,现在时间紧迫——赶紧去成都市人社局提交材料,别拖过明年2月14日。 2. **证明劳动关系**:收集微信转账截图、排班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制服照片,再找一两个同事作证。如果物业不承认,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3. **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法律上能一起要!停工留薪期工资按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发(最长12个月),护理费如果医生开了护理建议或鉴定结论,也可以主张。 建议你**先去成都人社局工伤科**(带上所有证据),同时发快递给物业公司要求书面确认劳动关系,留痕。外包队长失联不是他们推脱的理由——谁实际用工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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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增添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今年56岁,在深圳一家物流仓库做搬运工,1月20日晚上加班到十点,突然倒地,送医后说是脑出血,现在偏瘫。单位说他是自身疾病,不是工伤,只愿意给两万块慰问金。可我父亲连续加班快一个月,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有考勤记录和工友能作证。这种情况能不能视同工伤?如果单位没缴社保,医疗费和后续护理费该找谁?我们家属现在该先做哪些证据固定?

这事儿你得赶紧行动。先说定性:你爸连续加班一个月、每天12小时,这是典型“过劳”诱发疾病,法律上绝对属于**视同工伤**。单位说“自身疾病”是想甩锅,但《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视同工伤,关键就看发病时是否在工作状态——考勤记录和工友证言就是铁证。 怎么解决?三步走: 第一,**立即固定证据**:把考勤记录、工友联系方式、医院诊断证明(写明“脑出血”和发病时间)、单位给两万块的书面记录全部复印或拍照。重点把加班证据做成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或录音。 第二,**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去深圳市人社局或线上提交(电脑端/粤省事小程序),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考勤证明+工友证言+病历。单位不配合就自己跑一趟。 第三,**查社保缴费**:如果单位没缴社保,所有费用(医疗费、护理费、工资)都得他们掏。直接去社保局打印缴费记录,没缴的话就找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 别信单位的安抚话术,这种事越拖越被动。建议你现在就去拿材料,我处理过类似案子,九成能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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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广州一家外企单位上班,去年12月出差去外地见客户,在酒店浴室滑倒导致髌骨骨折。单位说这不算工伤,因为不是工作场所,也不是工作原因,只按病假处理。但我出差是单位安排的,酒店也是单位订的,当晚还在改方案。现在单位只发基本工资,绩效全扣了。我想问出差期间受伤能不能认定工伤?如果单位不配合,个人申请需要哪些材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怎么算?

这事在实务中挺常见的。首先明确告诉你:出差期间受伤,只要与工作相关,基本都能认定工伤。你这种情况——单位安排出差、住在单位订的酒店、当晚还在改方案,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情形。 单位说"不是工作场所"纯粹是推脱。广州劳动仲裁和法院对这类"出差场景受伤"普遍支持工伤认定。你现在需要做的:第一步,让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写明受伤原因和髌骨骨折诊断);第二步,保留好出差通知、酒店记录、当晚改方案的邮件或微信记录;第三步,如果单位不配合,直接去单位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个人申请需要: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领)、劳动合同、医疗诊断书、出差证明材料、目击证人证言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算——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九级9个月...,医疗补助金按广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算。建议先去广州人社局官网查查"工伤认定"的办事指南。

2026-09-22|刑事辩护| 相关律师: 秦增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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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增添律师您好,我2023年7月在武汉一个装修队刷墙时从梯子上摔下来,脚踝粉碎性骨折。老板是我表哥的朋友,当时说先养伤,赔偿以后再说。今年我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九级,但老板只肯给四万,还说我拖太久。我们没签合同,工资按天现金发,工友换了好几批。现在我想走仲裁,可有人说超过一年时效了。工伤认定时效到底怎么算?我还能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吗?

这事关键看两点:第一,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受伤日起1年内,但如果你一直跟老板要赔偿、对方也答应“以后再说”,那就可能构成时效中断。第二,你2023年7月受伤,现在才做鉴定,大概率已经超1年。但别慌——没签合同、现金发工资,证明劳动关系比较难,不过你可以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这条路,诉讼时效3年(2023年7月到2026年7月),你现在完全来得及。 建议你:1. 赶紧收集证据:工友证言、微信聊天记录、老板承认让你先养伤的录音、工资发放记录(哪怕手写条也行)。2. 去武汉当地人社局窗口问能不能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他们说超期,就放弃这条路,直接去法院起诉老板个人(不是公司,因为他是包工头)。3. 九级伤残,按湖北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9个月本人工资,就业补助金要看解除关系后才能主张,具体金额要算。4万块明显少了,别答应。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算(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比工伤赔得还多。赶紧行动,别再拖了。

2026-09-22|刑事辩护| 相关律师: 秦增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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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快帮帮我!我在家门口的超市做理货员,今年4月3号晚上盘点时被货架倒下来砸伤了右脚,当时就肿了。超市经理说是我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还让我签自愿放弃赔偿的协议。我签了,但现在后悔了。我每个月的工资都是超市直接打卡,有工牌和排班表。请问我签的那个协议有效吗?我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算?超市没给我缴社保,是不是所有赔偿都要超市自己出?我听说工伤认定只有一年时效,我现在还来得及吗?

你这事不用慌,签的那个“自愿放弃赔偿”的协议大概率无效。因为工伤赔偿是法定的,超市让你签这种协议属于免除自己责任、损害你权益,法律上能主张撤销。你当时受伤、签字,明显有失公平。 要紧的是先办工伤认定。你这种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受伤(盘点时被货架砸),完全符合工伤条件。经理说“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是瞎扯,工伤不追究员工过错。你手上有工牌、排班表、工资打卡记录,证据很实。工伤认定时效是一年,从去年4月3号算起,现在还没过,马上去申请完全来得及。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你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发,单位必须按月付,一般不超12个月。超市没给你缴社保,那所有赔偿(医疗费、工资、伤残补助等)都得超市自己掏腰包。 现在立刻做三件事:1. 收集所有证据(工牌、排班表、工资流水、医院病历、那份协议);2. 去当地人社局(或劳动监察大队)直接申请工伤认定;3. 如果超市不认,可以同时起诉撤销那份协议。别拖,过了一年时效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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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一个小区物业做保安,今年3月8号晚上值夜班时突发心梗,送到医院没抢救过来。物业说他本身有心脏病,不算工伤,只给了三万块丧葬费。可我父亲当天连续上了12个小时班,之前也经常加班。我查了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请问我父亲这种情况能认定工亡吗?如果能认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大概有多少?物业没缴社保,我们该找谁赔?我母亲没有工作,能拿抚恤金吗?

你爸这种情况,按法律规定是能认定工亡的。物业说他本身有心脏病就不算工伤,这说法站不住脚——《工伤保险条例》写得很清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直接视同工伤,跟有没有基础病没关系。他当天连上12小时班,更是典型的工作情形。 怎么解决:先去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带上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医疗证明这些材料。物业没缴社保,那这钱就得物业自己掏。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20倍,2023年标准大概是103万多。另外,你妈没工作,属于供养亲属,还能按月领抚恤金,一般是死者工资的40%左右,具体数额看你爸的工资水平。 物业只给三万丧葬费,远远不够。如果人社局认定工亡后物业不给钱,直接走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这种物业纠纷里,关键是先拿到工伤认定书,后续赔偿就板上钉钉了。赶紧去办,别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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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建筑队干活,去年11月8号在工地搬钢筋时从架子上摔下来,腰椎压缩性骨折。包工头当时垫了五千块住院费,后来就不接电话了。我们没签劳动合同,也没缴工伤保险,建筑队挂靠在一家我没听过名字的施工企业下面。我想申请工伤认定,但包工头说我不是他正式员工。请问我该先确认劳动关系还是直接申请工伤?如果确认不了劳动关系,还能走人身损害赔偿吗?两者赔偿差距大不大?

这种事听着就上火。你是典型的“建筑工伤”里最头疼的情况——没合同、没社保、包工头跑路。记住核心:**先别管包工头认不认,直接盯住他挂靠的那家施工企业**。根据法律,只要你能证明是这家企业名下的工程,你受伤就由它承担工伤责任(这叫“用工主体责任”)。 **怎么干:** 1. **直接去当地人社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带上住院病历、现场照片、工友证言、工资转账记录(哪怕微信红包都行)。受理窗口如果要求先确认劳动关系,你就坚持说“依据最高法规定,挂靠项目单位就是用人单位”。 2. **如果人社局硬要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那就必须打确认劳动关系的官司。别慌,你只要证明“在它工地干活受伤”就够——包工头不接电话没关系,工友、现场监控、工服、钥匙扣都能作证。 3. **万一劳动关系确认不了**(比如施工企业死不认账),立刻转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包工头和施工企业。这时候你作为工人,只要证明他们有没有提供安全架子、有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就能拿赔偿。 **赔偿差距**: - 工伤:**腰椎压缩性骨折至少十级伤残**,按你工资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关键是无过错赔偿,哪怕你自己不小心也全赔。 - 人身损害:**走过错责任**,如果你自己操作习惯不好,可能自己承担30%-50%的责任,赔的钱少一大截,而且精神抚慰金也不高。 **一句话总结**:先死磕工伤认定这条道,拿不到再转人身损害,但后者可能要打折扣。赶紧去收集所有能证明“你在那个工地干活”的证据,别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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