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说工伤不太准确,你是在送餐途中出事,属于"因工外出期间"而非上下班。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你这种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更接近"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性质。
平台不认劳动关系是家常便饭,但你提到每天打卡、穿工服、按站长排班、还被罚过钱,这些恰恰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5年以后司法实践中,对"算法控制+人身依附"的认定越来越严,你这种管理强度胜算很大。
建议你现在:1.保存打卡记录、排班表、罚款通知、工服照片;2.去所在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3.同时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等确认了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比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更广。这种事尽快行动,越拖越难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