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别慌,法律上规定得很清楚:**你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所以工伤责任主体就是他们**。仓库那边虽然实际干活,但法律上甩锅不成立。
**定个性:**
工伤认定必须由**劳务派遣公司**申请,他们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仓库是“用工单位”,只在工作场所安全保障上有连带责任,但申请工伤不是他们的活。两边踢皮球是违法的。
**怎么解决:**
1. **直接催派遣公司**:口头或书面要求他们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他们不申请,你自己去人社局申请,用人单位栏写**劳务派遣公司**的名字。别听他们胡扯什么“让仓库负责”,法律只认派遣公司。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必须由**劳务派遣公司**按你受伤前的月薪发放,工资不变。仓库那边不用管,你只盯着派遣公司要。
3. **伤残等级**:轻微脑震荡通常**不够评伤残**(十级都难),除非留下明显后遗症(比如经常头痛、记忆力下降、视力听力受损等)。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由鉴定机构说了算。
4. **证据**:没合同原件没事,拿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你在派遣公司上班就行。赶紧去当地人社局投诉或申请仲裁,别拖过1年时效。
**一句话总结:** 直接找派遣公司,别跟仓库扯。他们不给办,你自己去人社局,列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后,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都由派遣公司出。伤残可能性低,但先做鉴定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