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你得赶紧行动。先说定性:你爸连续加班一个月、每天12小时,这是典型“过劳”诱发疾病,法律上绝对属于**视同工伤**。单位说“自身疾病”是想甩锅,但《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视同工伤,关键就看发病时是否在工作状态——考勤记录和工友证言就是铁证。

怎么解决?三步走:

第一,**立即固定证据**:把考勤记录、工友联系方式、医院诊断证明(写明“脑出血”和发病时间)、单位给两万块的书面记录全部复印或拍照。重点把加班证据做成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或录音。

第二,**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去深圳市人社局或线上提交(电脑端/粤省事小程序),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考勤证明+工友证言+病历。单位不配合就自己跑一趟。

第三,**查社保缴费**:如果单位没缴社保,所有费用(医疗费、护理费、工资)都得他们掏。直接去社保局打印缴费记录,没缴的话就找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

别信单位的安抚话术,这种事越拖越被动。建议你现在就去拿材料,我处理过类似案子,九成能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