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关键不在工友指不指你,而在你算不算刑法上的“直接责任人员”。建筑工程里,包工头、带班、记账的,身份差别很大。单位犯罪追直接责任人员,通常看谁有决策、批准、支配工资款、转移财产或逃匿的作用。你只是带班记账、工资由老板定,若没权动钱、没参与跑路,就有空间辩“我不是直接责任人员”。工友指认、公安登记,都不等于最终定罪。
先去办:把微信聊天、转账流水、考勤表、记账本、老板指示、工程款去向整理好,证明钱是老板挪走的。然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争取取保候审,理由是无社会危险性、可能判缓刑、非主犯、有固定住所。认罪认罚别急着签,证据不足就做无罪或罪轻辩护;证据够,就认事实但辩作用小,争取从犯、不起诉或缓刑。
同时配合劳动监察,想办法筹钱支付农民工工资,拿到工友谅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工资、承担赔偿,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是不起诉、免罚、缓刑的硬筹码。老板失联,你容易被顶包,建议尽快找办过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律师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