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关键就卡在“主观明知”四个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是老板用你同学个人账户收学费就一定构罪,得看她当时知不知道、应不应当知道这是骗来的钱。只是前台按指令收款、走账,自己没分赃、没拿高提成,学费金额也正常,通常有辩解空间。
怎么办?先去办三件事:一,赶紧委托律师去外地看守所会见,了解她怎么说的,防止被诱供、乱签字;二,整理证据:劳动合同、排班、工资流水、微信聊天、家长缴费合同收据、账户进账后马上转给老板的记录,证明她就是工具人;三,让律师向办案机关交《不批捕法律意见》或申请取保候审,重点打“不明知”和“无获利”。
至于达法律师事务所郑远律师,外地刑事案件律师全国都能代理,关键核实执业证、签正规委托。别信“包取保”。越早会见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