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你完全不用担心“临时工”这个说法,法律上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能认定工伤。你手里的考勤表、工资签字记录、微信安排工作的聊天记录,都是铁证,足以证明你母亲和物业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物业不让你报工伤,说白了是想逃避责任,别听他们的。

**怎么解决?**

1. **直接去申请工伤认定**:拿着那些证据去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或工伤保险科),要求认定工伤。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摔伤,这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和“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最大的区别是:工作场所摔伤不看责任、不需要“非本人主要责任”,只要在岗因工受伤就算;而上下班途中的事故得交警认定你妈没主责才能算。

2. **别被“雇主责任险”忽悠**:那属于商业险,赔多少是合同约定,跟工伤赔偿是两码事。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法定的,比如七级伤残赔13个月本人工资,十级赔7个月(具体等级要等劳动能力鉴定)。工资按你妈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薪算,哪怕现金发也要算。

3. **如果单位不配合**: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找法律援助,起诉确认劳动关系。千万记住,别拖,工伤认定有1年时效,从受伤日算起。

说白了,物业想用保险搪塞你,法律上站不住脚。赶紧行动,先拿证据去人社局,这事能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