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下午,四川省属国企“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推进高质量发展”高级法律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来自四川省发展(控股)、川投集团、金融控股集团、华西集团、铁投集团等二十余家省属企业的总法律顾问、法律部总经理参加。大成高级合伙人徐永前律师应邀以“新理念、新规则、新作为——‘一带一路’合规故事与法律风险防控”为主题授课,围绕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与合规管理、共建阳光“一带一路”需要新理念和新规则、“一带一路”合规故事与法律风险防控三个方面展开交流,授课受到好评。

在专题授课环节,徐永前律师结合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国资国企治理实践,指出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成后,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是合规管理落地的重要前提。合规管理需要全员参与,既涉及公司治理,也涉及日常管理,目标在于预防和控制合规风险,并对已发生的合规风险有效应对。合规管理要真正落地,必须嵌入企业现行治理框架,包括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由产品服务竞争市场、经理人才市场、董事监事市场、债权人市场、劳动力市场和控制权市场构成的外部治理市场体系,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规则体系;相应地,合规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合规文化也需同步嵌入。这些内容为参训企业理解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系统参考。

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徐永前律师介绍了“1661”工程、六大经济走廊、六路、两颗明珠等核心元素,并强调共建阳光“一带一路”需要新理念和新规则。结合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到国际标准的实践,他提到有企业积极推动沿线国家标准联通并主导编制国际标准,有境外投资项目坚持环保标准“就高不就低”,也有光通信企业凭借核心技术和全球化布局实现海外增长。这些实践表明,标准联通、合规经营和技术能力对企业全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他介绍大成律师作为国家标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评审参与者,主持《大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证研究》《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法律保障研究》等课题,主持全国律协《律师办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操作指引》,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硕士教材《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基础实务》,并积极推动国际版《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即ISO 31022标准出台。目前,大成正在作为第三方,助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化部门制定《境外园区开发运营合规管理指南》团体标准。

在“一带一路”合规故事与法律风险防控部分,徐永前律师结合法律政策变更、合作伙伴、项目投标及前期、资金垫资等典型风险场景,提出风险管控建议。例如,在特许经营项目中,可考虑将“法律变更”纳入“不可抗力”范围,区分政治性不可抗力与非政治性不可抗力,并对项目终止补偿款适用不同计算方法;项目启动前应对东道国总体法律环境进行专项调研;在政治、法律环境不稳定国家投资,尽量通过国会法案等稳定立法确立项目权益,并可借助保险机制转移境外政治风险。对合作伙伴,应开展资信和合规尽调,并在合资合同或股东协议中对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出资融资、不竞争、僵局处理、股权转让、终止解散等核心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对投标及前期项目,应组织业务、财务、法律及外部专家按内控程序评审,设定投标底线。对垫资风险,应全面考察项目和业主,合理设置预付款、进度款安排,审慎垫资,建立止损机制,并匹配融资安排和汇率风险管理。上述内容为参训企业识别和应对境外合规风险提供了实务参考。

结合本次专题培训聚焦的法律风险防控与高质量发展主题,大成进一步深化了对国企合规管理与“一带一路”合规服务的理解。我们认识到,合规管理不能停留在制度文本层面,而应与公司治理、业务运营和境外项目全生命周期深度融合;境外业务的风险防控,需要从前端法律环境调研、交易结构设计、合作伙伴尽调,到中端合同谈判、投标评审、融资安排,再到后端争议应对和退出补偿,形成一体化服务能力。基于这一认识,大成将继续围绕以下方向优化专业服务与业务布局:一是持续深化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服务,协助企业把合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合规文化嵌入治理框架;二是继续参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相关标准、课题和实务指引工作,推动合规管理经验沉淀与规则联通;三是围绕境外园区开发运营,深化园区立法、投资开发建设、投资促进、政府关系、项目融资等专项法律服务;四是针对法律政策变更、合作伙伴、投标前期、资金垫资等高频风险,完善风险识别、合同条款设计和项目评审支持;五是加强境内外团队协同,提升跨境项目全流程法律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服务能力。

大成始终认为,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在于帮助企业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有效应对风险,以合规经营护航高质量发展。未来,大成将继续秉持专业、审慎、务实的服务理念,紧跟国资国企改革和共建“一带一路”法治需求,持续提升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为客户提供更贴合业务场景、更具可操作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在依法合规、阳光运作的轨道上实现稳健发展,并为共建阳光“一带一路”、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力量。